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 法定退休年龄 ,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这和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无关。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 基本养老保险 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以其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历年规定的单位与 个人缴费比例 之和缴纳。 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 养老保险金 的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 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客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同)。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