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打胎,若是成年人,是不需要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其监护人。 一、孩子监护人是否一定是父母 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情况下一定是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有哪些范围? 法定监护人范围具体如下: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限定为,且其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怎么选择?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规定是:首先是父母,父母是当然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从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选定担任;以上人都没有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担任,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