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的概念与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要约的概念: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成立的条件是: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其他条件。 一、什么叫做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的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二、录用通知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什么 录用通知书是单位经过考核之后向决定录用的劳动者单方发出的愿意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文书; 换言之,单位之所以要发出录用通知书,主要是表达了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两个特征: 1、内容具体明确;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由此,可以看出,录用通知书,实际上就是一种单位发出的要约。 三、承诺是什么啊? 承诺是受领要约之相对人,以与要约人订立契约为目的所为之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要求承诺必须清楚明确,不能含糊。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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