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新上班后,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已经就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会停缴我们的医疗保险,单位就能为我们缴费了。没有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今后再失业时会为我们累计计算。如果在已经就业的情况下,如果还继续领取失业金,一经相关部门发现,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还回担负刑罚,所以请一定注意,不要贪心,否则后果难以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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