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交完税三十日内出房本,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