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公证书原件丢失可以补办。由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因当事人原因造成意外丢失或者毁损后,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补办公证书副本,副本的对外使用效力与正本一致,没有任何差别。补办副本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办理,别人是无法替自己补办的。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当时办理公证的公证处会有当时办理公证的档案,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就可以补办。 如果公证书遗失的,在当时办理公证的公证处会有当时办理公证的档案,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去复印一份,并由公证处在复印件上盖上公证处的公章后,此复印件与原件具体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证书原本是承办公证员拟定的,经公证机构审批人(签发人)核准签发的原始公证书,是据以制作公证书正本、副本的公证书原稿(签发稿)。原本是最原始的公证书,是公证书效力的渊源。根据规定,公证书原本必须按原样附卷归档,不得涂改、遗失、销毁或发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