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屋灯具自然损坏谁来维修 |
释义 | 租房电器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自然灾害的损失谁来负责 自然灾害,不属于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可以按照公平原则进行损失赔偿,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无约定,对方可以要求解除承包合同的,至于设施问题,协商解决。 如果是在暴雨灾害天气中,对于出现行人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树木砸伤,或损毁致财产损害的责任,应当请求相关主体所有人、管理人进行赔偿。除非该主体的所有人、管理人,能够举证证明在暴雨前,采取加固、设置防护网等安全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不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通常,公路道路旁的管理人是市政园林部门,小区林木的管理人为小区物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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