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银行卡要查身份证号的,只能在该银行卡的银行查询,银行可以通过银行卡查到银行卡开户人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预留手机号码等,但是只有公、检、法依法才有资格委托银行调查银行卡个人信息,其他人是无权查询个人信息的。 银行卡的持卡人在用卡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勿将卡号、有效期等信息告诉他人; 2、刷卡消费输入密码时,请注意遮挡; 3、仔细辨别网址,以防访问假冒的购物网站和假冒的在线支付网页; 4、定期查看交易,核对对账单。 法律客观: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 发卡银行受理的信用卡附属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卡人以亲自签名、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