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续签的合同是新的合同吗 |
释义 | 续签的合同属于新的合同吗?先回答,属于新的合同。这个问题常常出现在劳动者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时:1.通常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或不续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在本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合同期满即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无需支付补偿金。2.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是需要重新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内容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若有人单位存在违规条款,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3.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即使续签合同属于新合同也不会影响劳动者在该公司的工龄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一、合同到期仍然在上班怎么处理?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用人单位不继续签劳动合同,仍需对劳动者进行相应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补偿金具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符合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且提出要求签订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以上工作年限的计算,通常情况下,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也即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之前的工作年限不作为补偿或赔偿计算的依据。如果计算得出应补偿或赔偿的工资标准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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