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感情承诺不兑现是否可以起诉 要看承诺的性质以及内容是否违法,婚恋关系中的感情承诺是一般都是没有法律意义的,因此承诺的违背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婚姻中夫妻之间的某些约定行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 在恋爱关系中,一方向对方所做出的情感表达不是 民事法律行为 ,是没有法律意义的,违背此允诺的行为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婚姻允诺,是指一方向对方作出愿意娶、嫁的允诺,对方表示愿意接受。在法律上,婚姻允诺,包括订婚、婚约,原则上没有法律意义,违背此允诺的行为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结婚登记中,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的婚姻允诺具有法律意义,是导致婚姻法律关系产生的合意基础。 二、夫妻间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间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1、 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婚姻自由原则,违反该原则的约定,系属无效。 2、 是否依托于法律的授权规定,法律直接允许以及附着于允许约定事项的补充性约定,则属有效。 法定夫妻可以约定的事项: 1、 夫妻财产归属约定,包括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约定,也包括特定财产归属的约定。 2、夫妻对外所欠债务归属的约定。 3、夫妻间的房屋赠与协议。 4、夫妻间的借款协议。 5、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6、离婚子女抚养协议。 7、离婚后一方向对方进行财产补偿数额的约定。 8、离婚后一方向对方提供财产帮助数额的约定。 9、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约定。 10、协议离婚中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约定。 三、民法典中合同中的不起诉对方承诺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诉讼权是民事主体的权利之一,所以不起诉对方的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百四十三条 【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当我们与他人相爱时,我们也要清楚自己所需要尽到的义务,不能说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感情是双方的事情,两个人也一定要两厢情愿是最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