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编制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动法》里的同工同酬指的是合同制人员的同工同酬,合同制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同工同酬,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单位确认的是雇佣关系而不是人事关系,其待遇依据《劳动法》,其待遇在录用方式、劳动报酬来源、适用法律上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同。非编制人员不是按照薪级工资发的。 一、根据规定什么是劳动合同制工人 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制是与劳务派遣制等其他用工形式相对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员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公司或人力资源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 二、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哪些福利 劳务派遣人员应该享有以下这些福利待遇: 1、劳务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劳务派遣工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2、派遣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3、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劳务派遣工有权在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企业组织的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务派遣工应该享受社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