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承诺生效条件是什么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如果要约未规定存续期间,在对话人之间,承诺应立即作出;在非对话人之间,承诺应在合理的期间作出(《合同法》第23条)。凡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届满后承诺的,是迟到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合同法》第28条)。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承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承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即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以及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是一致的。 承诺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承诺的生效时间是: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没有确定承诺期限、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没有确定承诺期限、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诺什么时候生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承诺生效后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承诺生效产生的法律后果为要遵守承诺,如果不遵守另一方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违约赔偿。《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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