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如何撤销买卖合同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撤销买卖合同的方式:通知对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情形有:1、重大误解;2、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3、实施欺诈行为;4、胁迫对方签订;5、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撤销买卖合同的方式包括通知对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具体情形包括:1、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3、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