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药环大队查办案件范围 |
释义 | 该文章主要介绍了律师编辑在侦办伪劣商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案件方面的工作,包括承办涉假大要案件的查处、组织协调跨区域案件的侦办和整治行动、建立打假工作长效机制以及协调和配合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 法律分析 1、侦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方面的案件。 2、承办中央、省、市和公安部、省公安厅交办的涉假大要案件的查处, 3、组织协调本市跨区域案件的侦办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打假工作长效机制, 4、协调和配合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多项职能。 拓展延伸 食药环大队的职责和管辖范围 食药环大队是负责食品、药品和环境卫生领域的执法机构,其职责涵盖了食品安全、药品监管和环境卫生等方面。该大队的主要任务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进行监管,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对环境卫生进行监测和治理,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食药环大队的管辖范围涉及食品生产企业、药店、餐饮场所、环境污染源等多个领域,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和宣传教育,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药品和环境卫生保障。 结语 食药环大队,作为负责食品、药品和环境卫生领域的执法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他们侦办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案件,查处了中央、省、市和公安部、省公安厅交办的涉假大要案件。他们还组织协调本市跨区域案件的侦办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并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打假工作长效机制。此外,他们还协调和配合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多项职能。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和宣传教育,食药环大队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药品和环境卫生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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