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 |
释义 | 夫妻感情破裂可通过离婚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离婚请求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分析 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拓展延伸 夫妻感情破裂的迹象和征兆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的迹象和征兆可以表现为多种方面。首先,双方之间的沟通变得困难,交流变少甚至完全中断。夫妻之间的争吵和冲突频繁发生,无法有效解决问题。第三,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尊重逐渐减少,出现猜疑和怀疑对方的行为。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和性生活变得冷淡或缺乏兴趣。另外,双方开始疏远彼此,寻求独立的生活空间和兴趣。最后,夫妻之间的共同目标和价值观发生分歧,无法达成共识。当出现这些迹象时,就意味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需要认真面对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 结语 夫妻感情的破裂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通过调解或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如果经过调解后感情确实无法修复,就应当准予离婚。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等情形都可以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当夫妻之间出现沟通困难、争吵频繁、信任减少、疏远和价值观分歧等迹象时,我们应该认真面对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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