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嘉兴市公积金贷款的上限为80万元。 嘉兴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来制定的,具体的贷款额度和条件可能因人而异。根据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嘉兴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贷款额度还需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房屋情况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还需符合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般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等身份证明文件; 2、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公积金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3、房屋购买合同、房屋产权证或者预售合同等房屋相关文件; 4、购房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包括工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5、购房者及其配偶的信用证明,包括个人信用报告、银行流水等。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额度限制,具体的要求也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