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建新房后不拆旧房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可能被强拆,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所以按规定,而且要遵循“建新拆旧”规则。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一、农村房屋合法出售后是怎么处理的 农村房子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是合法的,而且买卖时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还需要受让人无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因为农村房屋买卖会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而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经济组织之间进行;而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农村买房子注意事项有什么 农村买房子注意事项如下: 1、买方是否为农村户口,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买方是否符合所在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3、买方是否已有宅基地; 4、其它应当注意的事项。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三、民法典对宅基地有没有的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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