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速算扣除系数怎么用土地增值税 |
释义 |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 速算扣除系数的计算公式是: 本级速算扣除系数=上一级最高系数×(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系数数 因此,土地增值税速算扣除系数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系数为0 2、本级速算扣除系数=上一级最高系数×(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系数数=50%×(40%-30%)+0=5% 所以,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3、本级速算扣除系数=上一级最高系数×(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系数数=100%×(50%-40%)+5%=15% 所以,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4、本级速算扣除系数=上一级最高系数×(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系数数=200%×(60%-50%)+15%=35% 所以,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