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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违规操作法律不容忽视,财务负责人或领责
释义
    企业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参与会被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财务人员若参与偷税漏税行为,可按共犯判刑,逃税行为包括伪造账簿、虚假纳税申报等,避税与逃税有明显区别,适用的法律、对象和行为方式不同。
    法律分析
    一、企业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会被判刑吗
    1、企业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有参与的会被判刑。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有偷税漏税行为的,如果财务人员没有参与的,是不会判刑的,如果财务人员有帮忙做假账等行为的,可以按共犯进行判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逃税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逃税的具体行为有以下这些: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三、如何区别避税和逃税
    避税和逃税,虽然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二者却有明显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2)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后者仅为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各自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纳税的目的的行为;后者则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达到逃避纳税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严重的构成偷税罪,手段情节突出的可构成抗税罪。
    结语
    企业偷税漏税行为涉及的财务负责人是否会被判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财务人员参与了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可以按照共同犯罪的原则进行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行为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虚假纳税申报等行为。避税和逃税在法律适用、对象和行为方式上有明显区别。避税是利用税法漏洞规避或减轻纳税义务,适用于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和个人;逃税是在纳税到期前转移、隐匿应纳税的财产和收入,适用于国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情况下,逃税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严重情况下可构成偷税罪或抗税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三章 应 纳 税 额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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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4: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