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由什么构成? |
释义 | 法律分析: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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