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4、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其他法定条件。 一、艺名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必须要使用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登记显示的姓名来签署合同才有效,也未禁止使用艺名来签署合同。因此,用艺名签名不违法,只要签字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没有日期是否会生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没有注明履行日期的,若符合法定条件的,也是生效的。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以股权转让合同为例,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是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但有两种例外:其一,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其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三、合同上没有日期是否算有效合同 合同上没有日期能算有效合同。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1、合同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2、合同的内容合法、遵守公序良俗; 3、不具备使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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