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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内一方偷偷卖房
释义
    法律分析:
    婚内一方偷偷变卖共同房产的行为是无效的,但是买受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的,其行为无效,除非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如果夫妻一方因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婚内一方因赠与得到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只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明确表示财产只归受赠人一方所有。若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表示该财产是赠给夫妻双方,或是没有明确表示财产只归一方所有的,则被赠予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对此均可对该财产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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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