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安全守则十条: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