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保险公司承诺在被保险人罹患某些特定疾病时给予赔偿的保险,但保险公司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拒赔。如果保险公司未在投保时告知被保险人其血管瘤病史并依然出具保单,被保险人在合法期限内未隐瞒病史,且在投保时经过多次检查未发现问题,保险公司则无权以血管瘤病史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出具保险单应当对被保险人提出的有关询问作出明确的书面答复。 2.《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未在合法期限内作出承保决定的,视为同意承保。 3.《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4.《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一)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5.《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合同订立时,当事人之间应当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不得有一方规避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时明确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告知的事项,并如实作出答复。如果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告知的病史信息,不能以此为由拒赔。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按照规定告知病史信息,经过多次检查未发现问题,保险公司也不能以病史为由拒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