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姓名,性别,户籍,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证明;对其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信用报告中个人基本信息与个人最新状况不符的原因包括: 1、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提供给商业银行进行更新; 2、商业银行数据信息录入错误或信息更新不及时; 3、征信系统数据处理过程中出错造成信息不符。 如果个人对信用报告中涉及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信息有异议,个人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如经过核查证实信用报告上展示的某些信息有错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督促报数商业银行及时修改,对一些由于技术原因无法立即更正的,征信中心会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添加异议标注,给予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