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上户口名字能用繁体字吗 |
释义 | 小孩上户口名字不能使用繁体字。 公安机关属于国家机关,所以,办理户口本属于公务用字,因此,只能使用规范汉字,而不能使用繁体字办理户口本。 新生儿上户口名字的规定如下: 1、姓名不得使用特殊符号和外语字母登记; 2、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2个汉字以上、6个汉字以下; 3、避免使用生僻字。 4、单字。公安部门现在不提倡两字的名字。因为两个字的名字重名率比较高,一旦重名次数过多,户籍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录入名字。 可以使用繁体字的情况有以下: 1、文物古迹; 2、姓氏中的异体字; 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4、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综上所述,名字最重要的用途还是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起到区别人员的作用,有一个特别的名字固然是很好的,只不过太过特殊的名字也会造成沟通交流上的不方便。虽然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一个人的名字究竟应该取多少个字,但是越长的名字终究是在书写表达等各个方面都非常的不讨巧而且不方便,特别是在做档案或者是学籍证明的时候,字数过长的名字会造成很多工作人员的困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同时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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