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欠条对方不承认欠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欠款起诉,承认不承认欠条无所谓,欠款只要有欠钱的事由证据就行。不承认欠条可申请鉴定笔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