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税费明细如下:20%的个人所得税,0.15%的印花税,5.55%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