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餐饮费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餐饮费属于餐饮服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进项税额扣除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和销售产品后,应该从产值中扣除的进项税额。进项税是在购买商品时发生的税务,可以用销项税抵扣。如果进项税作为今后几个月的抵税额,那么销项税额过多,应向税务部门缴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以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那么进项税额抵扣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1、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 2、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 3、必须符合规定的抵扣范围; 4、必须执行规定的抵扣方法; 5、必须健全会计核算; 6、必须在规定期限申请专票认证 7、必须业务交易真实发生。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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