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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释义
    法律分析:
    1、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2、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3、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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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4: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