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什么责任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七项职责。 同时,党中央又提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追究制度。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六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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