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行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零时至2023年10月8日24时,全国高速公路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具体通行时间为: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六个法定节假日期间。该政策的实施对于减轻节假日道路交通拥堵、方便广大市民出行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在免费通行车辆和免费通行时间上都有明确规定,而非全年全天候免费通行。另外,仅限在高速公路全程行驶的小型客车免费通行,若是进入和离开高速公路,需要缴纳相应的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路收费公路、农村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等道路收费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公路收费体系,实行公平、合理、透明、便捷的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