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差额拨款,一部分经费由财 政或上级拨款,单位还可以另行开展自营业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与主业相关服务的事业单位,包括高校等。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总体上都是属于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都要实行编制管理,都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公开考试后择优录用,并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