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诱末成年发生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方年满十四周岁以上,如果双方自愿无法律责任属于道德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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