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有含义不同,权限不同,时限不同的区别。 具体内容如下: 1、含义不同。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2、权限不同。所有权是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是房屋所有权四项权能基本之一; 3、时限不同。房屋产权的使用权有时间限制,而房屋所有权属于私人财产权的一种,使用时间是永久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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