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先债权人有哪些 |
释义 | 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破产费用中法院和管理人是优先债权人,企业职工是优先债权人,代表国家的财政部门是优先债权人,共益债务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其他的债权人是普通债权人。 一、质押权和质权一样吗 质押权与质权不一样。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而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二、私人有限破产债务怎么办 私人有限破产债务怎么办,首先你要先看是公司的债务还是你私人的债务,要是你私人的债务,你只需要自己想办法偿还此债务,还可以找人帮你一起偿还,要属于公司债务的话,你就需要先清算破产多少中主张债权。还有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职工债权、社保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 三、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 破产清算后债务不够偿还应该按照清偿顺序以一定的比例清偿。有些债权人申请执行时,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实现债权的公平补偿。人民法院优先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担保权债权人申请参加分配程序,要求先付款权,又称优先权。优先权是债务人的财产权,也称为优先购买权。在某些情况下,特别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并获得法院的批准,对债权人是否在理论上有优先权提出异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百一十五条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第四百五十六条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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