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买家故意不退款的,卖家可以再次发送相关信息通知,提醒对方尽快办理退款。 如果再次提醒后,对方仍然不愿意自己退款的,卖家只能等对方自己申请退款。但对方以此为由反过来说卖家违约的,卖家可以不予理会。 如果双方因为退款产生纠纷的,卖家可以与买家进行协商,或者寻求消费者协会等第三方进行调解处理。 如果买家故意不退款,还要求卖家赔偿的,卖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