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葬礼盖国旗什么标准 |
释义 | 葬礼盖国旗标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4、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或者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不幸事件造成特别重大伤亡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下半旗志哀,也可以在部分地区或者特定场所下半旗志哀。 国旗是国家的一种标志性旗帜,是国家的象征,通过一定的样式、色彩和图案反映一个国家政治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 在一个主权国家领土上一般不得随意悬挂他国国旗。世界上各国国旗的颜色主要有红、白、绿、蓝、黄、黑等,这些颜色各有一定的含义,形状绝大多数是长方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六条 下列人士逝世,举行哀悼仪式时,其遗体、灵柩或者骨灰盒可以覆盖国旗: (一)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人士; (二)烈士;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士。 覆盖国旗时,国旗不得触及地面,仪式结束后应当将国旗收回保存。第十九条 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国旗。第五条 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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