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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酒店要求些什么手续
释义
    法律分析:1、带好身份证到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名称预核准登记;2、到公安局(区)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旅馆业;3、到卫生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4、凭旅馆名称核准通知书到消防支队办理消防许可证;5、持以上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6.房子租赁合同签订后,有了法定经营地址,去工商申请名称,去办特种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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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