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车辆年检流程 |
释义 | 律师分析: 1、营运载客汽车 (1)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2)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1)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2)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私家小汽车) (1)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2)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3)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 (1)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2)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6、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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