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什么 |
释义 |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需要准备好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一、民事诉讼中被告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 (2)有权提起反诉。 (3)有权申请回避。 (4)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或者与原告人自行和解。 (6)有权提出上诉。 (7)有权提出申诉。 二、民事诉讼被告委托律师做代理人的费用是多少? 民事诉讼被告委托律师做代理人的费用不是法定的,律师主要根据以下因素收费: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民事诉讼被告可以委托哪些人做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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