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持证能享10大权益 : 申领了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享受10个方面的权益和公共服务—— 持证人按照武汉市规定,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居住地教育部门按照规定,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就读; 在居住地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服务; 享受居住地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 持证人按照武汉市规定,可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或职业技能鉴定; 按规定参加武汉市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参加就业单位、居住地社区管理等活动,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持证人按照规定,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持有居住证1年以上的企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在武汉市申请赴港澳商务签证; 持证人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等。 此外,证人还享有武汉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据悉,居住证还将与“武汉通”捆绑,非武汉市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后,不仅可以方便使用“武汉通”覆盖的多个领域小额支付功能,还可以凭证享受武汉市多项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