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在6个月以上,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创业者本人和所享受扶持政策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缴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个人负担。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创业者实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