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非吸是公司的行为,那么不知情的员工只是履行工作职责从而吸收了公众存款,员工的行为完全属于职务行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员工属于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参与并主要负责该项业务,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担责任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三)非法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