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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强制措施的用法
释义
    1.预防性和制止性。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或扩大。2.临时性和中间性。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而不是最终行为。通常是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而不是最终处分,财产仅影响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3.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第六条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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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8: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