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股东有哪些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小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和监事会不行使职权召集,主诗股东大会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2、临时提案权。十日前,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书面提交董事会; 3、累计投票权。通过累积投票制度,集中选举自己认可的董事或监事; 4、知情权。可申请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5、回购请求权。反对股东大会的部分决议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6、诉讼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财产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7、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股东利益继续存在重大损失,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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