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通过红十字会捐赠是不可以全额扣除的。对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