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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区分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释义
    一、民事律师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1、法律事实引起权利的得失变更(取得、变更、消灭)(需要区分的是好意施惠关系)而法律事实又是个很大的概念,因此需要进一步划分,而依其是否与人有关,可分为人的行为和人的行为以外的其他事实(自然事实)。
    2、法律事实分为人的行为与自然事实人的行为有很多种,按照是否合法,可分为适法行为与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债务不履行、其他行为)。
    3、人的行为分为适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4、适法行为分为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
    5、表示行为分为意思表示行为(法律行为)与意思通知行为(通知行为)(准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则是不用作出意思表示便可发生法律效果。其实,事实行为与准法律行为是很难区分的,一个是不管你有没有意思表示,当然发生法律效果,一个是不用作出意思表示便可发生法律效果。
    二、事实行为的定义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民法而言,行为区分为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两大类。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必然要有意思表示,且是正确自由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果。事实行为则是不用作出意思表示便可以发生的法律效果,这就是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加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制约。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
    但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也不是必然的无效行为,因其导致意思不真实的原因不同,可能会发生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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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