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能,新 社保 卡领卡后6个月内未激活将被限制使用。 社保卡持卡人应在领卡后6个月内激活社保卡,其间 医保卡 仍可正常使用,激活社保卡后原医保卡自动作废,逾期未激活的,原医保卡将被限制使用。 对于已经逾期的,参保人员应尽快持有效 身份证 件、社保卡到对应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激活社保卡后 医保 账户余额自动转入社保卡内,医保账户恢复正常状态。 已被停卡的单位名单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社会保障卡专栏中查询。医保账户在激活后会恢复正常状态,新的社保卡就可以使用了,不会造成损失,也没有其他影响。 新社保卡激活的期限,是在参保人或参保单位从社保卡经办窗口办理领卡之日算起的6个月之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