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不在北京可以把房产赠送外地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北京市房产可以遗赠给外地户口的亲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把自己的房子赠与给任何人,包括遗赠。具体情况如下: 1、生前赠与,利处在于生前赠与房产能够即时办理房产过户,受赠者能够即时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弊端在于生前赠与需要交纳更多的税收,需缴纳全额契税、印花税,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除外; 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房产所有权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依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利处在于少缴税,只需交纳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弊端在于继承人须待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拥有房屋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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